九江:“融媒体、全覆盖”,瑞昌市大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2017年3月1日是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试行6周年纪念日,瑞昌市水保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宣传纪念活动事项,及时成立了活动宣传领导小组,精心策划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选派业务骨干充当法律宣传主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新法宣传普及活动,创新宣传模式,高效组合载体和方法提高新法宣传效果和扩展普及范围,宣传气氛浓烈、深入人心。
依托公共文化场所,提升水保知识宣传纵向到达率水保部门累计在城区、乡镇各主干道路口悬挂主题宣传条幅20余条,派出宣传队伍和宣传车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五进宣传。水保办王章贵副主任走进党校讲堂,面向矿区相关责任人开设课程,把水土保持法律同政策标准及矿山生产建设现状结合起来,以“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矿区环境”为主题,把法制教育同执法实践相结合,对照发放的法律教材“划重点”, 着力解决矿区水保防治工作凸显的问题和难题,力求最大程度提升其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增强履行水土保持责任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利用新媒体传播范围广的优势,提升水保知识横向普及率。结合当下“微信H5场景”这一热点,市水保办牵手移动公司,在微信平台上发布精致简短的水保小视频,一帧帧工作写照随着舒缓音乐讲述水保故事,吸引社会公众主动了解水土保持工作在生态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有线电视网、公共电子显示屏等媒体,突出宣传搞好水土保持是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重要内容,为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水保办顺势而为,开设了官方网站,搭建办公信息公开及与公众互动的新平台,推动了水保办由单向管理向双边交叉互动的转变。
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做好水保宣传的深度文章。在《瑞昌报》设立宣传专栏专版,发表政策法规、纪实图文等宣传报道,集中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要点;在瑞昌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水保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切实提高水保工作的透明度和认知度,产生了广泛且深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