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扎紧党规党纪笼子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扎紧党规党纪笼子
——201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综述
编者按
修订并颁布《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巡视条例》,扎牢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越往后执纪越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改进巡视和派驻机构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刚刚过去的201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助力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和成效,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
总结过去,方能展望未来。即日起,本报开设“治国理政新实践·正风反腐”专栏,刊发系列综述,回顾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以迎接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胜利召开。
这一年,快马加鞭,党规党纪笼子越扎越紧。
这一年,成果丰硕,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空前。
2015年是党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向全党全社会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清晰勾勒出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的发展脉络。
直面问题、立足实践,党内法规与时俱进
金秋的北京,天朗气清,硕果飘香。
中共中央于2015年10月18日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这是继当年8月3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条例》)印发之后,党内法规制度又一次重大创新。
三部法规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集中展现了新时期我们党加强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的努力和成效。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本质特征。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要紧紧跟上、与时俱进。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同时,现行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惩腐力度,强化巡视监督,直面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行立改,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王岐山同志对立规修规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历时数年、吸纳上千条意见、数十易其稿后,焕然一新的三部法规最终面世。
“如果把2014年以前的清理党内法规工作视为‘破’的过程,2015年就是‘立’的一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助理研究员柴杰认为,有破有立,意味着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管党治党新实践相结合上日益成熟,也标志着党的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进入一个新的高度。
锻造利器、德规并举,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要求,必须有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保证。”2015年8月,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
诚如所言,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三部法规的修订颁布,进一步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和纪律保证。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三部法规正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与时俱进地对巡视工作指导思想进行修改和完善,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
“新修订的《巡视条例》体现了与党章更好衔接的要求,且充分吸纳了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实践创新成果,重点更突出,靶向性更强,也更加精炼,便于执行。”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汪洋指出,这一精心锻造的党内监督利器提供了强有力的规范和指导,必将提升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要求如何体现,党员干部应该坚持哪些高标准、守住哪些底线,党纪与国法怎样有效衔接……随着《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答。
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为广大党员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尺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2015年制度建设的最大成效,就是把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汪洋认为,新修订的党内法规有利于强化党内监督,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学深悟透、真抓实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
2015年10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乐大克、谷春立严重违纪被“双开”的通报中,“干扰、妨碍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聚焦“六项纪律”的“纪言纪语”,与此前刚刚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相关要求高度契合。
运用新修订的法规指导实践,中央的行动就是这样高效、务实。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中央高度重视三部法规的学习贯彻执行工作。
新修订的《巡视条例》印发后,学习贯彻随即展开——
2015年8月17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王岐山同志出席并讲话。
中央巡视办对照条例重新修订了巡视工作流程等37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体系。
各级巡视组结合正在开展的巡视工作,做好贯彻执行“下篇文章”,围绕“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深化专项巡视,抓好整改落实,向全覆盖目标迈进。
与《巡视条例》相比,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于2015年10月18日印发,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张军告诉记者,从印发到正式施行之间有两个多月,主要考虑到此次修订涉及许多重大问题的重要修订,有必要给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留出学习、宣传、教育和掌握的时间。
两部法规印发后,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已经先后到中央部委、省区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宣讲了50多场,新闻媒体开展了广泛持续的宣传,营造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浙江等地提出实现两部法规学习贯彻全覆盖的要求,就连不识字的党员也要由党支部口头传达到;天津市北辰区召开区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从区委领导到村居党支部书记,800多人齐聚礼堂集中学习……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还把学习两部法规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形成了党委真重视、“关键少数”真带头、党员干部真学习、广大群众真点赞的局面。
“建章立制的重要目的在于规范,而不只是事后惩处。”中国矿业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刘金程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仅需要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更需要全体党员把党规党纪真正刻印在心上,自觉遵守执行、向高标准看齐。
(本报记者 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