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面清理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1.06.2015  13:11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我局对原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

  一是按照要求,精简到位。将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部门审批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地方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书刊、音像制品捐赠审批”和“全省性宗教团体接受国(境)外捐款审批”,调整为内部管理。取消“印刷、出口、发行《圣经》审批”,待下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二是抓好落实,加强监管。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供稿:政策法规处 左旭生 胡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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