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八个严禁”防止节日期间“四风”抬头

31.08.2015  22:52

  在抗战70周年纪念日、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之际,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加强作风建设意见“二十条”和上饶市委“二十一条”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月27日,上饶市纪委下发《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高度警惕隐蔽“四风”抬头,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相关规定,严防“四风”改头换面,花样翻新,要本着节约、简朴的原则,组织安排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节日期间,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使用、停放公车。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抓住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并在节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发现一起追究一起通报一起,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领导班子及成员严肃追究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上饶市纪委 蒋春  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