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的“长假饥渴症”亟待被满足
在全国两会上,节假日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把重阳节、元宵节、国家宪法日设为国家法定假日,对此网友表达了几乎“一边倒”的支持,表达了对增加法定假日的强烈渴求。应该说,法定假日确实急需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也有能力承受,但是最应该增加在哪里,需要慎重思考、谨慎决策。
要增加长假供给,无非有两种途径——分散的长假和集中的长假。分散的长假,即带薪休假,它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的文明发达程度的结果和表征,而不是前提和原因。当前,我国《劳动法》里关于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上保险、不得不签合同等劳动者的多项权利都还没有完全实现的情况下,要落实好带薪休假属纸上谈兵。带薪休假的实现必然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应该尊重客观规律,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推进带薪休假,又不能牺牲当代人的当下利益,忽略他们对于长假的现实渴求。因此,首先保障集中长假的供给就被赋予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考虑增加法定节假日可以提升民众幸福感的同时,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也是代表们的初衷之一。笔者认为此举可以让人们有更多时间去策划、参与相关纪念活动,对文化传承当然是有益的,但也应该看到,增加法定节假日与传承传统文化并没有那么明显的、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2008年以前清明节并不放假,但民众也都会去扫墓,清明节文化在不放假的情况下也传承了下来;圣诞节既不是我们的节日同时也不放假,但也有很多人热衷追捧,致使这个洋节日每年也过得红红火火,商业效应尤其明显。
当前情况下,只有通过3个真正的黄金周和一个春节超长假,才能对井喷的探亲和旅游的需求进行“泄洪”,同时也可以对探亲需求进行优化和调整。具体而言,以前人们回乡探亲最多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在“十一”、要么在春节,几乎只能选择在每年的同一个时间回家探亲。如果按照上述安排,就有四个不同的时段可供选择,这对于庞大的异地就业群体来说,将会是难以想象的幸福和满足。
总而言之,无论带薪休假还是逆向探亲,都不太符合目前我国的现实国情。增加法定假日是大势所趋、民众所愿,但法定假日最应该加在哪里,是否应该增加黄金周、延长春节假期,考验着建议者、决策者的智慧。(摘自昨日《中国青年报》 作者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