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接待须交伙食费

28.11.2014  08:25

    日前,江西省下发《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省直机关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住宿费、机票及乘机保险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省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级各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驻南昌市以外地区的省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省直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

    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省内、省外制订。省内限额标准为: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省外限额标准为: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可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据悉,对出差人员能坐飞机而坐火车,或选择安全、廉价的经济型宾馆住宿的,都将按差额给予一定补助。住宿费、机票及乘机保险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接待单位安排用餐出差人员应交伙食费

    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补助标准分省内、省外制订。省内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省外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标准,具体按出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应。

    出差人员应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伙食费。

    此外,出差地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补助标准按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缴纳相关费用。

    未经批准擅自出差受严肃处理

    《办法》规定,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出现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虚报冒领差旅费的;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虚开住宿费发票,领取补差奖励等行为,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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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视频方式

    日前,江西省下发修订后的《江西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将省直机关会议分成四类,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为节约会议成本,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应控制规模,节约费用支出。省直机关召开确需市、县(市、区)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原则上应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不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省直机关会议应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严禁省直机关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会议文件袋应选用纸质一次性文件袋或简易塑料文件袋;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在本单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