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录体检 “单项淘汰”经常成不科学门槛

16.02.2014  13:26

  2月14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一考生怀疑“被高血压”走上申诉路》和《不科学的体检指标有违公平》,关注了考生小邹在重庆参加公务员考录体检中怀疑自己“被高血压”的经历。

  当天,重庆市公务员局考录处的负责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报道客观公正,并感谢媒体对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监督。这位负责人表示,考录机关将不断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选拔好治国理政的人才。

  这位负责人没有透露关于此事的进一步进展。但是,围绕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关注没有降温。特别是在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进入面试和体检阶段的背景下,此事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网友“双蛇杖”评论说,这样的标准本身就存在问题。实际上,2级高血压以下,只要药物控制得当,完全不影响工作。

  “这个门槛该破除了。”“双蛇杖”说。

  小邹也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应该追问不科学的体检指标。

  在小邹“被高血压”争议案件中,血压数值成了小邹“体检不合格”的原因,考录机关据此进行了“单项淘汰”。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体检工作程序的条款中说:“单项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

  关于体检结论及建议的条款则说,由主检医师详细审查各科检查结果(包括各种辅助检查)及各科医师的意见后,综合判定,作出最终体检结论,亲笔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在小邹的体检表中,体检结论一栏有主检医生的盖章,但没有签字。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关于影响血压测量结果因素的控制”的条款中说,在各种入职体检(包括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血压测量都是一个容易发生偏差的项目。因此,“在大样本的群体体检中应做好血压测量和诊断、结论的质量控制,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过宽、过严等倾向性问题”,“认真细致地做好有争议个体的复查、结论工作”。

  但小邹认为,医院方面在程序上有不少漏洞,并没有严谨对待“单项淘汰”的决定。

  近年来,一系列围绕公务员录用体检的争议和问题案例不断出现,引发了社会对公务员考录体检的高度关注。其中,不少发生争议或滋生腐败的问题,正是出在“单项淘汰”环节。

  2011年2月16日,本报以《施欣验肝求职记》为题,报道了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施欣在公务员体检中的遭遇。施欣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英文缩写“ALT”)的检验结果超过了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的上限,他因此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在公务员考试中落榜。

  随后,施欣辗转江西、湖南、四川三个省,前往三家医院做了4次体检,以证明自己的肝是健康的。4次体检结论均显示,施欣的肝功能正常,相关指标也没有超过公务员录用的标准。但由于考录程序已全部走完,施欣无法被录用。

  2011年8月,山西长治考试宋江明在公务员考录体检中的“血红蛋白”指标被人为篡改,以致公考落榜。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山西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为宋江明讨回了公道。

  宋江明也仅仅因为一项指标的“不合格”,而险些被拒于公务员队伍之外。

  同一年,贵州的10名考生在公务员考录体检中遭遇“罗生门”,这些考生分别在白细胞计数、血小板值等项目中因为单项超标而被判定体检不合格。其中,有的指标距离合格值标准仅差0.04。

  在“宋江明案”中,“单项淘汰”的规定显然被腐败官员利用了。

  2012年3月20日,在“宋江明案”的庭审中,公诉人在举证环节提出,根据我国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中对体检工作程序的规定,“单项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而事实是,被告人、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赵波作为非专业人员,指使医院工作人员作出了“体检不合格”的决定,并导致宋江明被“单项淘汰”。

  公诉人还指出,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以血红蛋白男性低于90g/L作出“不合格”结论有一个前提,即考生须被确诊为“单纯性缺铁性贫血”。但当时宋江明的体检及复查结果,体检机构并未作出宋江明患有“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的诊断结论。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对“单项淘汰”作出了十分审慎的约束,在多个条款中均有严谨的表述。记者 王鑫昕

  其中,“体检程序”条款指出,“单项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

  “实验室检查”条款指出:“对于检查结果较参考值稍高或稍低者,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一般不做单项淘汰,而由主检医师结合其他检查结果,综合判断,作出正确结论。

  事实证明,在相关规章已有要求的情况下,仍未能挡住“单项淘汰”引发的争议乃至腐败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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