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乔迁放烟火 南京两老总被处罚

04.04.2014  14:53

  4月3日早上8点50分,南京鼓楼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云南北路上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云南北路某写字楼前满是燃放过后的爆竹碎片,据写字楼物业管理员介绍,燃放爆竹的是写字楼2楼某保健品公司的员工。

  民警随即来到2楼,将两名燃放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询问,该保健品公司人事部的负责人告诉民警,由于公司刚刚搬迁至此,前一天晚上开会时,公司领导要求其第二天一早放几串爆竹冲冲喜气。随后民警对两名公司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罚,两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鼓楼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南京市主城区内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民警可以按情节处以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鼓楼警方正在对该保健品公司员工燃放爆竹一事做进一步的处理。(通讯员 陈雪敏 记者 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