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同意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延续取水申请并换发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赣水资源字〔2013〕79号
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换证的请示》(江西晨鸣〔2013〕第015号)及换发取水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延续取水条件,同意你单位延续取水申请并换发取水许可证。新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赣)字〔2013〕第00011号,有效期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环保工业区,直接取用赣江尾闾西河水,用于自备电站冷却和造纸生产,造纸生产用水冬季和春秋季在电站冷却水排水中截取,夏季取自赣江尾闾西河水。取水口位于双港水厂下游约3400米处,取水采用泵船取水方式。根据该公司近五年实际运行情况,核定其年取水总量为10106万m 3 。
二、你公司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和退水水质的监测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退水水质的监测。
三、你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我厅将于次年1月31日前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并明确限制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和限制措施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我厅同意。
四、本工程水资源费由江西省水政监察总队代我厅征收,你公司应按月向我厅和江西省水政监察总队报送发电量、取水量及交纳水资源费情况,并将缴纳水资源费收据的复印件及时报送我厅和省水政监察总队。
五、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延续取水申请报告,并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申请;我厅将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变更,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六、我厅委托南昌市水务局对你公司取水许可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
江西省水利厅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