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华书记出席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10.09.2014  13:49

2014年9月5日,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南昌召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陈永华,副主任、党委委员李键,监事会主席谢敏出席会议。

陈永华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指出,在江中集团开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是省国资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江中集团开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总体思路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紧密结合江中集团实际,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委会,并理顺相互关系,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权责一致的治理体系。核心是建立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为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强活力、市场竞争力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和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质要求:一是要强化企业治理制衡机制,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架构;二是要强化董事会核心功能,切实落实董事会职权;三是要强化经理层执行力,推进经理层市场化;四是要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陈书记最后强调,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结合点,是关系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试出成果,试出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会上,江中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钟虹光同志作了动员报告。李键副主任宣读了《关于印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