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交通合力打击涉路刑事犯罪

26.03.2018  16:41

3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打防刑事犯罪工作暨赣州“12·31”团伙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路警打防刑事犯罪有关工作情况。据悉,2018年2月,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赣州“12·31”团伙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嫌疑人作出判决。该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是江西公安机关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路警联合打防刑事犯罪工作机制以来,合力打击涉路刑事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件。

案情还原 全省首例判处实刑偷逃通行费诈骗案

2016年11月,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接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报案称,2016年8月份,该中心在工作中发现一批重型半挂牵引车经常出现“重车短途、轻车超时”的异常现象,有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嫌疑。通过侦查,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共梳理出17个嫌疑车牌,并锁定3辆嫌疑车辆及相关嫌疑人,最终摸清该团伙整套作案流程。2016年12月30日晚,侦查员根据线索判断该团伙将于当晚再次作案,该局迅速调集力量展开抓捕,于2016年12月31日凌晨将3名正在实施偷逃高速通行费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在嫌疑车上查获假车牌及账本。

经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团伙共计偷逃高速通行费30余次。2018年2月9日,3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5年不等。

路警联动 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高压态势

据了解,江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货车通行费特别是过境大型货车通行费在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中占比较重,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长期存在。

偷逃通行费行为分布范围广、重载车辆多、逃费气焰嚣张,破坏了正常通行秩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危害极大。针对偷逃费行为的现状和特点,我们采取多种措施予以防治。”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谢德强对记者说。

据谢德强介绍,省际层面,省交通运输厅通过与相邻省份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高速公路通行车辆信息互联互通,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稽查终端,形成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科技打逃体系。省级层面,从2014年开始,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秩序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发挥了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优势,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的联动治理格局。在日常工作中,全省高速公路各层级管理部门纷纷组建了稽查队伍,打出了“日常稽查、专项稽查、联合稽查”的治理组合拳,形成了一张网、一盘棋的治理局面。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满松指出,近年来,省公安厅与省交通运输厅签署了《公路交通公共资源共享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指导性文件,全省公安机关与交通运输部门按照“1+1”模式,以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日常联系机制、互通涉路违法犯罪警情、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起常态化的全天候联络机制,形成路警联合打击防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双方明确了联合执法、移交案件线索的具体事项,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极大地提高了办案速度和质量。(练崇田 黄金 汪丹)

相关报道:

2018/3/24 江西新闻联播:江西实行路警联合打防机制  

http://v.jxntv.cn/2018/0324/8850619.shtml

江西启动路警联合打防机制 

打击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  

(2018/3/26 《江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芝毅)3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在南昌联合召开路警联合打防刑事犯罪工作机制暨赣州“12•31”团伙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新闻发布会。 

2016年12月30日,省公安部门破获全省首例通过同型车辆换卡换牌“跑长买短、跑重买轻”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2016年12月31日凌晨,3名正在实施偷逃高速通行费嫌疑人被抓获归案,2018年2月9日,3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不等。 

作为中部通道省份,货车通行费特别是过境大型货车通行费,在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行费中占比较重。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长期存在。我省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均有不同类型的逃费情况。为此,2017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签订了《公路交通公共资源共享合作框架协议》,在快速识别突发交通事件、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深化合作。 

2018年是路警联合打防机制正式运作的第一年,路警双方将成立工作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作办案制度、基层联络点制度,明确路警联动职责分工,推进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