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党政机关会议南昌定点场所

25.04.2016  12:39

  经公开招标采购,省财政厅近日确认和公布南昌市城区2016-201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和培训推荐场所名单和收费标准。其中,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69家,党政机关培训推荐场所41家。

  此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和培训推荐场所收费标准,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培训教室)租金和伙食费,其中: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会议室(培训教室)租金按大、中、小三种类型;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并明细到单餐。

  按照《江西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必须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各级党政机关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应当严格执行定点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如果党政机关来开会,要求提供豪华套间,定点会议机构可以拒绝。会议定点场所有权拒绝党政机关提出的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

  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提供虚假发票的;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