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公布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的公告

21.12.2016  20: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江西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方案》(赣司发〔201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织评议、拟任人选公示等程序,决定选任155名同志为江西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附后),任期五年。现予以公告。



                                江西省司法厅
                               2016年12月21日


    【江西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