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 新余两名村干部被立案处理

20.04.2014  11:20

19日,记者获悉,新余市近日通报了渝水区下村镇高升村委干部公款旅游的处理情况,对违规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补贴款予以追缴,并上缴财政,原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立案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调查,2013年9月13日,高升村委会时任党支部书记杨带妹(2013年10月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带领部分村委干部和村小组长共11人,到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等地以学习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公款旅游,共花费21780元。同年9月21日,高升村委会时任主任罗小明带领部分村委干部、村小组长和党员共16人到北京长城、地坛等地公款旅游,共花费26400元。高升村委给予没有去旅游的村小组长和党员共31人每人补贴500元,共计15500元。

近日,经渝水区纪委常委会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对高升村委违规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补贴款共计63680元予以追缴,上交区财政;对杨带妹和罗小明立案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下村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下村镇进行通报批评。(记者 何琪)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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