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进萍乡 热心答疑获市民好评

13.04.2015  11:35

  上周六(4月11日)上午,本报联合江西省律师协会、萍乡市司法局、萍乡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第339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在萍乡市绿茵广场举行。活动不仅得到了市民的欢迎,更得到了萍乡市律师的鼎力支持,当天到场参加活动的律师超过了50名,很多律师在看到活动预告后,主动来到现场参加咨询活动。

  市民提前到现场咨询

  当天上午,原定于9点半开始的活动,抵不住萍乡市民的热情,许多市民提前来到了现场。

  “我是看到电视上的活动预告,特意赶来咨询案子,材料我都带来了。”看到律师们陆续到达,刘先生拉着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开始讨论起了抚养权纠纷问题。

  而随着咨询活动的正式开始,律师们也变得忙碌起来,接受市民各种法律询问。

  在活动现场,一位特殊的“粉丝”的到来,也让一些律师立即起身相迎热聊,他就是今年已经83岁的邹怀应,是萍乡最早的一批老律师。如今已经退休多年的他,在自己常活动的广场,看到“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老人家说:“倍感亲切,也很为现在的律师行业自豪。

  律师现场决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28岁的儿子本身就是精神病患者,却被朋友拉去为人担保,现在成了被告,被人索债10万元,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这担保能否主张无效?”活动开始后不久,一对夫妻出现在活动现场求助,他们的遭遇也得到江西广予律师事务所刘序体律师的同情。

  在看完案情材料后,刘序体律师指出,在这起借贷行为中,案情的关键点就是当时他做担保时,到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在这起案件中,由于他属于反担保行为,从目前材料来看是否还有其他当事人的存在,这些需要进一步查证。

  “看了医院的诊断书,他属于精神病患者,我们可以为他提供法律援助。”了解到这对老夫妻家庭情况后,刘序体律师收下了他们的材料,决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同样是看了预告赶来的陈先生,直接找到了江西萍实律师事务所吴卡洛律师,咨询一桩困惑了他多年的问题。

  “我父亲原本是乡政府的退休干部,于2013年11月19日去世,去世时已经82岁了。按当地风俗,采取了土葬的方式安葬。”陈先生说,因为未按规定火葬,乡镇府不仅不支付丧葬费,就连法律规定该给遗孀的抚恤金也拒绝发放。为此,家人一直在奔波维权,也曾到法院起诉,但法院未受理。

  “乡政府以你父亲采取土葬的方式为由拒绝给予其家属抚恤金是不合法的。”吴卡洛律师在了解情况后表示,根据2007年5月8日国家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并未规定只有火葬才可以领取抚恤金,所以你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或者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督促立案。

  “萍乡律师做公益是有传统的

  “这就是活动的意义之一。”看到市民在活动现场对接律师,立即得到法律援助,萍乡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冯高亮也颇感欣慰地说。

  “可以说,萍乡律师做公益是有传统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律师的责任,去年一年萍乡市的法援案件就有1200多起。”冯高亮说,当然不仅仅是法律援助,在普法宣传这方面和资助困难学生方面,萍乡律师也值得骄傲。江西建辉律师事务所在萍乡学院捐资设立了建辉律师奖学金,资助奖励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萍乡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组织女律师到各中小学进行公益法制讲座16场,有近5000名师生和家长听取了讲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从去年5月到12月底,根据不同年龄段和场所,设置不同的课程内容,主要就是针对女生预防性侵害普法讲座。”江西原冶律师事务所叶琼穗律师就是一位公益达人,她笑称,尽管被很多人认为“不务正业”,但她仍然坚持了下来。

  当天活动不仅得到了市民的欢迎,更得到了萍乡市律师的鼎力支持,当天到场参加活动的律师超过了50名。冯高亮表示,很多律师都是看到活动预告后,报名要求参加的。

  延 伸

  “公益律师”进社区将在萍乡常态普法

  “短短两小时的活动,咨询的问题大多是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借贷纠纷。但这些简单的法律问题,正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萍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自国表示,希望律师可以在民生问题上,多多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从今年开始,我们每个月都会组织市县区司法局、司法所的干部、律师和公证人员组成普法队伍走遍萍乡。”胡自国表示,“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形式很好,在萍乡也将一直延续下去,到时会组成“行走的普法小分队”,采取小型多样的模式,让“公益律师”进社区的普法活动常态化,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