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国土局开展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专项整治

10.10.2015  17:42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靖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民间借贷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 该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将上级精神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传教育,严禁存在以下行为:从事组织、策划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组织、策划或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组织、策划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保护和担保、场所等便利条件等。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 该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范围内参与非法集资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填写了《自查自纠登记表》,签订《拒绝非法集资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民间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50份。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 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认识,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已经参与的,要主动向单位申报,采取妥善方式退出,确保整改到位。对隐瞒事实真相,不整改、不收手、不收敛,甚至采取其他手段继续参与非法集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民间借贷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一经发现,坚决依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