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发挥公证职能 有机融入法治江西建设
8月28日,江西省纪念《公证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在昌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亦森主持,省政协副主席胡幼桃参加。来自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60余人参加会议。
周萌强调,要深刻认识《公证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公证工作的职能优势和独特作用。
围绕发展大局提供优质公证服务
周萌指出,1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广大公证工作人员围绕贯彻实施《公证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5余万件,为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周萌强调,要深刻认识《公证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公证工作的职能优势和独特作用。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供公证服务,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先行示范区、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和加快绿色崛起等发展战略提供公证服务,实现公证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发挥公证制度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和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作用,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公证工作有机融入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的全过程,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添威助力。
始终把公信力建设放在公证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提高公证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善于发挥公证的预防功能,积极适应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对公证的需求,预防和避免争议、纠纷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大力加强公证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公证队伍。
周萌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支持公证工作改革发展,把公证
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重视公证人才培养,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我省公证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各方建言献策完善公证制度
座谈会上,来自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公证机构和高校学者等60余人为完善公证制度建言献策。
省高院副院长夏克勤表示,全省法院借力公证破解执行难题,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在执行工作中,面对新问题新情况,不断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努力寻找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截至今年7月,三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共计173件,执结案件159件(含旧存),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38件、促成和解33件、强制执行37件、终结执行34件、其他17件,执结标的金额达1.36亿元。
今后,希望完善当事人法定救济程序,健全公证与审判执行的衔接机制,畅通和公证机关的联络渠道,及时接收和反馈公证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提高审查和执行效率。
省律师协会会长张工表示,公证和律师同属法律服务的范畴,虽然两者的工作性质不同,但在许多方面也有相通之处。两者的业务范围其实有相当多的部分具有交融性和互补性,公证与律师业务的融合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法官正确判案,维护法律的一致性,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南昌市司法局局长涂慧玲表示,当前,公证机构体制改制的主流趋势是去行政化,南昌市司法局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目前,南昌市编委作出了《关于调整市豫章公证处和市洪城公证处机构性质的批复》,同意将这两家公证处的机构性质由行政机构调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属两家公证处相比之前,无论是业务拓展还是队伍活力,都有明显变化。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朱爱莹表示,今后,应加大公证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公证的认知度、认可度、认同度,加强公证法学、法规和队伍建设。
◎文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