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公车拍马”是权力滥用还是制度纵容?

07.07.2014  12:02

  近日,网传内蒙古草原豪车扎堆,车都是“领导的”,“他们喜欢拍马”。根据央视最新的报道,事情发生在6月29日,事发地锡林郭勒盟西乌珠旗举办摄影展,车队共17辆越野车,3辆为公车,使用者是内蒙古政协前副主席、政协前秘书长和西乌珠旗政协副主席等三人。(7月6日中国广播网)

  在被舆论围观整整3天之后,内蒙古越野车“拍马”事件总算有了一点点进展,不仅当事人的官员身份得以查明,而且网友关于“是否存在使用公车”的猜测也被坐实。但显然,相关疑问并没有被完全澄清。

  比如,这3辆被私用的公车是哪个部门的,政府配备上百万的豪华越野车干啥用,在公车使用日渐严格的情况下,这些退休官员又是如何将它们开出来的?又比如,政协摄影家协会组织这些老领导出游采风,究竟是为了拍马还是“拍马”?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这3名被点了官职的“领导”究竟是谁,他们的行为是否触犯相关规定,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所有这些,公众期待能有更明确的答复。

  说起来,相比整日沉醉于声色场,领导干部能有些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比如书法、摄影是件好事,中央也多次提倡。但现实是,官员的这些兴趣爱好却常常以一种扭曲、违规、挑衅公众神经的方式来展现——霸占书协、画协领导位置也好,使用公车“拍马”也罢,当爱好与权力捆绑在一起,那么无论官员的兴趣多么高雅,在外人看来都俗不可耐。遗憾的是,就目前的相关规定、制度设计而言,不仅无法规避这种结合,相反还为此创造了不小的空间。

  就拿“公车拍马”一事来说吧,毫无疑问,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的背景下,发生这样的事情属于典型的顶风作案。它反映出在一些地方,公车私用、权力滥用的积习之深、之顽固,以至于许多官员对此视若当然、用之坦然,毫无约束心。不过,考虑到当事人自治区政协前副主席的身份,以及时下各地对于官员退休待遇的规定,也不排除“公车拍马”是“合规”的可能。

  毕竟,按照目前各地给予退休官员的“生活待遇”标准,当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这一级的官员,其退休以后的确享受继续使用公车的“特权”,不仅看病、公出、学习有专车伺候,有些甚至还配有专职司机。也就是说,该名副主席这一次“拍马”使用的很可能就是供他私用的“公车”,若真是这样,即便舆论骂得再凶,也伤不了他们半点皮毛。问题是,公车是干嘛用的?过去那种给一定级别退休官员配备公车的做法是否合理,有无改革的必要呢?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公车”,而此次内蒙古“公车拍马”事件无疑提醒我们,上述措施不应该仅仅针对在任官员,退休干部也需要被囊括进来。毕竟,“打虎”都已经不分在位还是退位了,那么在严禁公车乱用这件事上,又岂可还有例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