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局六措施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修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摸底建档工作。对全县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同时组织流动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辖区内的流动厨师进行建档立卡,需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
三是加强检查和指导。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尽心履职,积极向本辖区内家庭聚餐的举办者和流动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100克以上48小时留样制度。
四是落实加工场所用具消毒制度。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督促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用具的消毒工作,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五是完善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有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53家,登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53份,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53份,现场验收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53份。
六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总责,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要与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签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修水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