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06.11.2013  16:06

(一)办事依据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赣科发计字[1997]503号)

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概述

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一项激励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引导类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新产品计划旨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激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江西省自主创新能力。

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有关概念

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省范围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思想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和扩大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均可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一式5份)及其它补充材料(医药、计量、农药、压力容器、食品等特殊行业需提供生产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环评报告);

2、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3、专利产品提供专利证书;

4、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提供国际标准或其它国家标准的相关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请各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项目汇总表纸质件及电子版报科技厅。

(四)审批程序

1、下发通知;

2、申报单位申请: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将新产品申报材料按属地关系交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赣直属企、事业单位,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材料人通过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

3、各有关主管部门将所有申报单上报审核的新产品材料按产品所属行业类别填好《xxx单位申报xxx年(第x批)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及《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简介表》(行业类别指:机械 ;冶金、金属材料 ;纺织; 医药、生化;轻工、食品、饲料;建材、非金属; 电子、信息 化工);

4、主管部门推荐:将申报单上报审核后的《xxx单位申报xxx年(第x批)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及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和相关材料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5、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将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通知申报单位;对审查合格者其申报材料按行业汇总送各主管部门评审(机械 ;冶金、金属材料 ;纺织; 医药、生化;轻工、食品、饲料;建材、非金属; 电子、信息 化工)列入当年科技计划);

6、专家评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科技项目评估规程评审,评审后将同意立项或不同意立项意见交省科技厅计划处;

7、科技厅计划处根据行业主管部意见拟定下达《x年度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x批)》立项计划文件;

8、科技厅办公会审定:将《x年度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x批)》立项计划文件提交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审定;

9、网上公示:江西省重点新产品立项计划文件下达之日网上公示;

(五)办理时限

1、项目申报受理:1个月;

2、形式审查、评审并召开八行业部门会;

3、科技厅审定下文15天。

(六)承办部门

受理地点: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联系电话:0791-6266641

管理部门: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颜国斌、刘新勇

联系电话:0791-6266641

管理部门地点: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江西省科技大楼915室

(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