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11.10.2016  12:36

  第43号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7号)。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