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出台措施加强用地管理服务项目建设

24.03.2015  01:05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城市建设用地管理,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从严整顿和规范用地秩序,杜绝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验收,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双赢目标,近日,共青城市出台《关于加强用地管理服务项目建设通知》(共府办发〔2015〕8号)。

通知》要求规范用地管理,建立项目用地审查制度,即项目签约实行会审制、项目选址实行用地预审制,通过前期会审和预审后,国土部门通过扩增量、挤存量、调结构等方式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着力保障项目落地。

通知》还对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协调机制做了明确的规定。市政府成立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要调度一次,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最后,《通知》还提出建立依法用地激励机制和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市政府把各乡镇政府依法管地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制定了《共青城市2015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良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乡镇管辖范围内违法用地比例高,导致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被省市约谈的,要严肃追究乡镇政府和国土部门的领导责任,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且违法用地罚没款及复耕复绿等整改费用,由违法用地所在的乡镇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