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客:鲁奖贿选风波不能变成罗生门
日前,纪实作家张弓的实名微博爆料,有人举报,陕西作协副主席阎安为获得鲁迅文学奖,向中国作协副主席高洪波行贿,用一件国家一级文物换得了鲁迅文学奖。据高洪波说,“我给陕西诗人阎安退礼信属实,所退礼物为古钱币一匣。”(中国作家网7月5日)
鲁奖评选,风波不断,争议不断。阎安与高洪波的贿选传闻又一次将鲁奖摆到了风头浪尖之上。高洪波先生的退礼之举,非但未能成为佳话,反而将自己卷入其中,变得说不清道不明了。因为阎安确实获得了鲁迅文学奖,而高洪波恰恰是那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的评委会主任。
对于贿选之事,阎安和高洪波各有解释,但能否禁得起推敲,则是另外一码事了。因为这种特定的人物关系特定的事情结论,有太多的巧合?其实要想证明阎安送礼是不是贿选也不难,只需要找到当时诗歌奖的评委了解情况,事情就会水落石出。当年阎安以《整理石头》诗集获得2014年的鲁迅文学奖,评委11人,全票通过,这其中高洪波有没有牵线搭桥,有没有施加职务影响?只需一人便可证伪。换而言之,既然阎安的诗集11人全票通过,只需要聘请诗歌研究的专家、教授做一个专业评定,也可知道鲁迅文学奖是不是名副其实?
阎安贿选风波不能变成罗生门,尤其是对于饱受争议的鲁迅文学奖而言,更是如此。我们既需要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同时也不能因为和鲁迅文学奖有关,就过度阐释,对鲁迅文学奖大泼脏水,大而化之,从而让个体事件无限放大。
贿选风波需要调查。但换个思路来讲,阎安之与高洪波的这种交往应该说也符合文人之间的交流方式。在阎安赠送高洪波土特产、古钱币的过程中,高洪波礼尚往来回赠了印章和字画,应该算是礼尚往来。另一方面,阎安拜会高洪波的时间节点是2014年春上,当时鲁迅文学奖还处于各地上报阶段,连初选还没有开始,如果不是阎安深谋远虑,放长线钓大鱼,我们实在不应该将拜会举动和鲁奖评选联系起来。
一个是中国作协的副主席,一个是地方作协的副主席,上下级、文友、评委与参评人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让贿选事件变得扑朔迷离。这其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鲁迅文学奖评选所面临的行政化、官员化的问题。同等条件下,作协副主席的作品是不是会比一般作者更有竞争的优势?更有可能获得鲁迅文学奖?当前这种所谓的大评委机制能否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古钱币一匣,价值几何,究竟是不是国家一级文物?获奖诗集,质量如何?是不是滥竽充数。这些问题都是打开阎安与高洪波贿选事件的钥匙。有质疑不可怕,关键是我们的答案能否令人信服?究竟是文人之间的礼尚往来,还是为获奖而进行的利益输送?对于鲁奖,对于作协,都是一道无法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