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全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控工作组织。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面对办事群众,疫情风险高、防控压力大。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做好不动产登记窗口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本地政务(行管)办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统筹做好窗口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领导带班制,带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
二、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春节期间历来是我省不动产登记高峰期,因前期暂停延时、错时服务,企业和群众办理登记需求后延,各地要根据本地政务(行管)办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时间安排,提前准备、提前预案,既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又确保窗口有序、正常运行。
三、加强窗口防护消毒。强化不动产登记窗口防疫,提前配置口罩、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消毒液等防疫器材物资。强化窗口卫生防疫管理,坚持每天对柜台、自助服务设备等实行全面消毒、定时消毒,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勤洗手,保障好窗口人员自身健康,为群众更好提供安全服务。
四、提高效率减少集聚。各窗口在可以满足群众办理登记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减少前台值守人员。调整工作计划和考核要求,减少人员集聚,暂缓上门和集中式服务。加强不动产登记线上预约、线上申请的宣传、指导,让更多群众线上办理。
五、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人群的登记业务,都要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六、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在热情服务的同时,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对前来窗口办理业务的人员进行测温,全程记录在窗口活动时间、填写疫情防控台账。如窗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本地疫情防控机构、政务(行管)办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