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旁听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公告

09.09.2015  17:59

  经研究决定,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4日,会期4天。

  二、会议地点:省人大常委会(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

  三、会议建议议程:审议《江西省公路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学校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昌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税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全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