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误感冒灵胶囊药品标准相关内容的函
06.05.2015 22:2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国药典中发[201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感冒灵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096)为试行标准转正品种,批件号为(2014)国药标字Z-1121号,标准编号为WS3-B-2631-97-5。经我委核查,药品标准中【含量测定】项相关内容有误:
马来酸氯苯那敏“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20μl,”更正为“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μl,”;
咖啡因“检测波长为262nm”更正为“检测波长为280nm”。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5年3月14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06.05.2015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