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内表彰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

07.04.2015  10:58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要求,为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内表彰条例》制定工作,请你们对党内表彰工作进行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分析总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党内表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一是基本情况,对有关数据进行分析,概括出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党内表彰的特点;二是做法成效,总结提炼在把握表彰总体要求、确定表彰范围、明确标准条件、组织开展推荐评选、落实奖励待遇、组织学习宣传、加强后续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三是经验启示,结合党内表彰工作实践,形成的规律性认识;四是存在问题,分析当前党内表彰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五是意见建议,重点围绕党内表彰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表彰形式、荣誉种类、称号设置、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审批权限、奖励待遇、保障措施、纪律责任等方面,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二、开展专项统计。请对2000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党组)及其工作部门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表彰情况进行统计。表格附后。注:表格共三张,省部级表彰指获得省委表彰的对象,市厅级表彰指获得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对象,县处级表彰指获得单位机关党委表彰的对象。

请于4月8日上午10点前,将总结报告和专题统计表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624243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5年4月3日

附件: 党内表彰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