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赣妇发﹝2014﹞4号
省直各单位机关妇委会(工会女职工)组织:
现将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赣妇发﹝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寻找“最美家庭”,并提供材料和线索,协助记者采访报道“最美家庭”。
各单位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寻找的“最美家庭”情况,及时报省直机关妇工委。
联系人:王桂玲
2013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女工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凝聚精神力量、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根据全国妇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统一部署,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2014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3月至5月
二、活动形式:
1 、广泛宣传发动。 在我省各大媒体刊登、播放全国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总体logo、宣传画、形象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公布我省推荐身边“最美家庭”方式,发动群众关注身边的家风家训、家庭格言、亲情故事,将家庭美德融入百姓心中。
2 、寻找“最美家庭”。 “最美家庭”不设统一标准,不设参加门槛,通过“妇联寻找”和“媒体寻找”两种渠道寻找到百姓心中的“最美家庭”。
3 、进行总结表彰。 组委会通过推荐、公示、投票等环节,在全省范围内产生10户家庭,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共同授予“最美家庭”称号。同时,评选出若干活动最佳组织奖。在“5.15”国际家庭日20周年之际进行总结表彰。
三、活动要求:
1 、务必扎根基层,弘扬家庭美德。 寻找身边“最美家庭”活动是我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活动。要立足基层,发动群众,围绕中国梦讲好家庭故事,围绕道德建设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
2 、务必加强合作,部门各司其职。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对活动开展给予指导,对媒体宣传给予部署。各级妇联要广泛开设活动平台,做好组织工作。省内各大媒体要密切关注活动,与活动组委会共同开设专题专栏,设立活动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等,晒出“最美家庭”的家风家训、亲情故事和照片视频,集中时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做到边寻找、边展示、边宣传。
3 、务必精心组织,及时报送材料。 请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好寻找“最美家庭”的具体实施方案。活动期间,各设区市妇联每月10日之前向省妇联宣传部汇总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也可随时提供线索,协助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最美家庭”。
联系部门:省妇联宣传部
联 系 人:卢 芬、何 颖、林 涵
联系电话:0791-862630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明办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