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省委 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8日至7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视。8月2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通报巡视情况,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和巡视组的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现将整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
机关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反馈会召开后当日即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视反馈意见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通报;8月29日,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魏民任组长,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振球任副组长,机关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具体工作。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领导小组在征集机关党组成员、各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逐项拟订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研究制定了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经报请省委第一巡视组、省委巡视办审核同意后,印发各委办组织实施,要求把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强化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强化常委会履职服务保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整改,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为加快进度、营造氛围,机关党组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在实际工作中立行立改、务求实效。9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员大会,对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了部署。9月30日,召开机关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机关纪委及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党支部加快反馈意见整改进度。
整改工作部署后,机关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敢抓敢管,落实落细,带头认领任务、对号入座,切实担负起牵头负责整改任务的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机关各委办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期限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委办具体整改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处室。各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对具体整改工作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头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机关各责任单位对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加大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跟进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委办、处室职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采取专项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以查促做、以查促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二、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各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职责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落实。目前,3个方面11项整改任务中,已基本完成的有6项,将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的3项,将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基本完成且仍需常抓不懈的整改项目(共6项)
1.关于“有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没有学习传达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好《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协作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将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列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拓展党员教育覆盖面。根据文件规定的传达学习范围,通过召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机关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江西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机关党务干部微信群、文件传阅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将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如《中共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下发后,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大会对通报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各党支部迅速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切实领会通报精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抽调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组成若干督查组,对机关各党支部今年以来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落实学习任务的,要求限期“补课”。四是完善考核机制。把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情况纳入2016年度机关各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党支部书记履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直接责任情况考核督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2.关于“‘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传导责任压力递减”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托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这个平台,继续采取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化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的认识,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首要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二是全面落实责任。机关党组研究制定《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逐项细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列出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并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逐级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机关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季度听取1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三是抓好制度执行。按照《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机关纪委组织协调、委办处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方式,推动制度有效落实,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把机关厅、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情况,列入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五必谈”制度,要求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联系的委员会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重要时间节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先后组织对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党费收缴、工作纪律“十项禁令”等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导等形式,督促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严守党纪、廉洁履职等方面兑现承诺,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通过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面对面指导、印发有关发展党员资料等方式,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厅人事处组织专人对所有党员相关材料逐一核查,确保发展党员档案齐全、程序规范。二是扎实做好党费补缴工作。严格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召开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人员培训会,明确党费标准核算办法,指导各党支部对2008年4月份以来的党费标准进行核定,已按上级部署补交党费2.9万余元,拟于12月中旬前完成党费足额补缴工作。三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多次召开机关党委全体(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系列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措施,明确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任务,压紧压实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党支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工作台账》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于9月下旬对机关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了逐个检查、逐个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2015年度未按机关党委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党支部给予严肃批评,2016年度将按照机关党组、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各党支部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发放2014-2015年干部职工生日慰问金”的整改情况。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厅行财处、机关工会对超标准发放职工生日慰问金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机关工会已于2015年2月起,严格执行全总办公厅于当年1月份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及省总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要求,对干部职工生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和方式进行了规范。办公厅行财处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制度规定,加强了财务监督审核,从2015年始,已停止从《时代主人》编辑部拨付经费用于支付职工生日慰问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督促继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职工生日慰问品发放,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发生。
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的整改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加大整改力度,成立了以常委会副秘书长为组长、办公厅接待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小组,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执行等方面,提出措施,认真整改,建立了每月召开一次接待工作小结交流会制度,组织接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把好“归口管理关、报批程序关、食宿标准关、接待范围关、审核报销关”,坚持用制度规范管理公务接待工作。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12月一次5人用餐超标准接待问题,此项费用包括设区市部分参会人员在内共计50人2日的餐费,但存在报销时打包处理等不规范问题。对此,应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整改。8月24日,对本年度的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超标准接待现象。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接待审批报销手续、接待程序、接待审批清单制度,做到一事一批,一批一报销,确保公函、领导批示、出差审批单、接待清单等规范、齐全,坚决杜绝未经审批安排公务接待、公款接待、超标准安排食宿等现象发生。
6.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项问题整改会。对反馈意见所列未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采购的空气净化器、办公家俱、电热水器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查摆整改,对存在的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意识不强,相关工作没有做到早统筹、早计划、早安排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刻认识到这些采购项目虽因机关搬迁时间紧,也经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但在思想认识上不能有丝毫松劲降要求,在执行制度上不能以任何理由打折扣。下一步将举一反三,继续在细化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完善采购规程和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杜绝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问题再度发生。二是完善采购工作内部管理机制。调整职能分工,实行采、管分离,将原属办公厅行财处负责的政府采购职能划出由办公厅秘书处负责,改变了过去采购、报销、保管、分配由单一部门负责的状况。三是修改完善内部采购流程。将原来“采购计划直接由办公厅秘书处审核后进行采购”修改为“采购计划由办公厅行财处对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先行提出意见,再交办公厅秘书处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审核采购”。四是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按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批复后采购部门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执行;对未编入本年度机关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予采购,对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五是建立采购工作监督约束机制。今年针对人大会议报到及制证系统建设项目和人大信息化建设两个重大采购项目,专门成立了招标采购领导监督小组,由办公厅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对两个项目从立项、招标文件编制、公开招标、具体实施等实行全程监督。六是进一步细化机关日常采购规程。对分散采购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备案、资金集中支付等程序规定组织实施,进一步规范分散采购工作,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可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项目(共3项)
7.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对抽查发现的4名填报不准确的处级干部,机关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专门进行了约谈。二是加强填写指导。年底前召开一次机关处级干部大会,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文件资料汇编》,由办公厅人事处专门讲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要求,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三是加强核查。继续做好个人事项报告表抽查工作,并适当扩大抽查比例。
8.关于“违规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存在用公款为职工宿舍支付水电费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办公厅对职工宿舍水电费公款支付有关具体情况进行了查改。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原机管局水费经办人员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基本账户补交了水费1.5万元。截至目前,个人上交的水费和单位支付的水费之间相差27.7万元,其中含污水处理费和车队洗车等公用水费。省人大常委会原机管局已于8月20日整体划转,省人大房改房住宅小区的服务保障工作也将全部移交。对于个人应当承担的水费,办公厅将派专人跟踪督促原机管局经办人员继续收缴并及时上交单位。2013至2015年度,单位支付宿舍电费4.6867万元,主要是楼梯间照明和二次供水所耗电费。将协助省机管局做好小区“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对于宿舍公共区域今后的电费,建议省机管局按规定向所有住户进行分摊。
9.关于“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办公厅对2013年以来机关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查摆整改,对机关通过转入下属单位或提现形式,违规将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其他资金账户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2013年-2014年度发生的违规转账、提现,虽主要是用于发放机关干部职工政府性奖励,但违反了上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存在对资金规范管理认识不到位的问题。2015年下半年机关修改通过了新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15年起至今没有再出现类似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目前,办公厅行财处正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有关要求,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扎实开展全机关的内部控制基础性工作,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基础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等工作流程,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以有效杜绝廉政风险。
(三)将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项目(共2项)
10.关于“服务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探索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各专工委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细化监督措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如今年9月,与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就我省城市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是省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社会关切热点问题首次联合开展专题询问,继续实行电视、网络同步直播,社会公众同步参与讨论,大大提高了监督活动的公开化与透明度,社会反响强烈。针对长江江西段暨柘林湖水资源保护情况开展专题监督,拟在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上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同时2017年将灵活采取组合监督方式,继续加强对重大环境资源问题的监督。首次启用特定问题调查监督方式,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监督,作出相关决议,加大监督力度。外侨民宗工委探索开展“互联网+旅游监督”,与江西财大、江西师大旅游学院合作,深入把握新形势下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助推旅游强省建设。预算工委积极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方式,已制定2017年预算审查工作方案,将监督关口前移,对预算编制进程实施跟踪;首次编写《政府预算解读》,拟于2017年代表大会印发全体代表,提高代表预算审查质量。办公厅将结合制定2017年监督工作要点,推动各专工委发挥特聘专家等外脑智库作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努力实现单一方式监督向多形式、多渠道方式监督转变。
二是加强发现问题跟踪监督。各专工委对本年度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特定问题调查、专题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听取汇报、重点问题“回头看”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如省人大环资委拟从2017年起对在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等各项监督活动发现的突出问题中,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督导议题,由委员会负责同志牵头开展专题督导,以点带面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与省人大财经委、省审计厅组成联合督办组,对省级财税管理审计查出的7类问题、12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科技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重点督办。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将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报告监督流程,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推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口头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常委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坚持将所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整改报告和列入督办范围有关专项审计整改报告印发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坚持推进问题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向省人大常委会口头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探索对每个审计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了解审计移交违法违规线索情况,对应追究责任而未被追究责任的问题和人员加强督办力度;督促各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在主流媒体及部门网站上全文公布。年底前制定出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相关刚性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改进群众信访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定期对信访件进行统计分析,为常委会确定年度监督工作议题提供参考。
11.关于“服务保障工作创新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继续采取“走出去”培训方式,11月将在上海举办本年度第二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继续组织代表开展年终集中视察活动,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坚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月份,出台《江西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第三方评估办法》,并于10月份首次开展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第三方评估,10月底开展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考核评比活动。二是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以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为平台,结合我省人大工作创新与实践,与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同步开展课题研究活动。2016年9月已完成本年度课题评审活动,课题内容涉及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人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参与课题研究人员来自全省各级人大、大专院校、省直部门及基层两院,课题研究成果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还将向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提交8篇优秀课题。此外,研究会将于11月份召开换届大会,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扩大会员队伍。三是优化工作经费配置。办公厅及时对2013年以来历年的资金闲置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2013年至2015年均不同程度存在财政预算支出结余结转情况,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拨付的追加经费到账较晚,一些已实际发生的支出未在当年度结算;委员会专项调研经费结转;当年度行政人员第13月工资没有录入提交确认并发送;年终省财政下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提标补差结余。办公厅于9月8日组织召开机关财务工作协调会,研究讨论合理加快2016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同比大幅减少结余结转资金,以及科学优化配置2017年度的工作经费,切实提高使用效率等议题。行财处将实时关注工作经费使用和追加情况,定期发送通报,提示各专工委在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时,一并编制工作经费使用进度,做到工作经费均衡使用、合理开支,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资金大量闲置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和省委巡视组整改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第一巡视组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一)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这次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严肃中肯、实事求是,是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精准扼要、切中肯綮,对常委会机关党组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木鱼常敲、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务求在党的建设工作、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取得实效、见到长效,坚决杜绝巡视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切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以督查促落实,特别是对于限期完成和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确定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逐一解决,确保不留尾巴。对党员干部反映的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任务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严肃处理。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活动,检验整改成效,深化整改落实。同时,以适当形式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公开透明、全程阳光。
(三)持续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运用。要以此次巡视为动力,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及时将巡视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进一步提炼总结,形成科学管用的制度机制和强化机关建设的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要严格执行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从根本上防范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信封请注明:对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话:88900088、88900262。
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