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收费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赣农机综﹝2014﹞3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收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局(站):
2013年,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农机服务收费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各地对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仍有极少数地方存在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今年6月9日,江西日报头版以《宁都县农机局如此收费真“糊涂”》对宁都县农机局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曝光。为进一步规范农机服务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农机服务收费工作
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强农惠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当前个别地方存在的农机服务乱收费等问题,增加了农民和农机产销企业的负担,也损害了农机部门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地农机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组织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做好规范农机服务收费工作。
二、依法规范收费行为
农机服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标准收取,不允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收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经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收费。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关于核定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573号)等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三、坚决杜绝搭车收费
各级农机部门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要坚决杜绝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搭车收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挥最大的强农惠农效应。要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各级农机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农机推广、服务、监理、培训等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农机化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按照农、财两厅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要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切实推进农机免费安全监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手段,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五、认真开展清理整顿
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深入开展农机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有重点地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农机服务收费行为。要着力在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上下功夫,努力构建防止农机服务违规收费的长效机制。今后,对违规收费问题,省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查实的案件进行通报。
附件.doc :江西省涉及农机监理机构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