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冒充工信部官员 2100万出售“关键词”
原标题:不法分子冒充工信部官员2100万出售“关键词”
“关键词”是继IP地址和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名称系统,网络用户在地址栏中输入某个“关键词”便可直接访问目标网站或者其他URL(统一资源定位标识)信息资源,对企业在网络上树立和推广品牌具有重要意义。自去年11月以来,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了3起采用虚构信息、冒充买家等手段对“关键词”持有者实施诈骗的案例,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您好,我是国家工信部互联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您所持有的关键词‘上海金融’经过注册维护后,可以以21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就是这一通从天而降的电话,让周先生一步步走进骗子设好的陷阱,最终被骗走人民币140万元。
这是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犯罪嫌疑人王占营等人近日被该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关键词”是继IP地址和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名称系统,网络用户在地址栏中输入某个“关键词”便可直接访问目标网站或者其他URL(统一资源定位标识)信息资源,这对企业在网络上树立和推广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自去年11月以来,昌平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了3起利用“关键词”蕴含的商业价值,采用虚构信息、冒充买家等手段对“关键词”持有者实施诈骗的案例,涉案嫌疑人达30余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目前,2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种新型的诈骗手段不但给被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但就目前对“关键词”的规范和管理而言,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关键词”为诱饵,虚构买家骗取钱财
王占营是个仅有高中文化的“90后”,对新兴事物接受很快。2013年9月,王占营注册成立了北京绿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绿客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专门从事“关键词”中介交易。因为正常交易基本没有盈利,王占营开始虚构买家骗他人签订合同。
通过从网上买来的个人信息,王占营了解到周先生持有“上海金融”这一“关键词”,便安排员工冒充国家工信部互联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给周先生打电话称,湖北有一个客户要收购他持有的“关键词”,收购价格为2100万元。不久,王占营又安排员工继续冒充该“主任”给周先生打电话,称湖北的客户已缴纳定金,并将客户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周先生。同时,该“主任”还介绍说绿客公司可帮其申请注册网站域名。为了打消周先生的疑虑,王占营又安排员工冒充其他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周先生称如果其所持有的“关键词”不进行域名注册,被别人抢注后会贬值很多。
几次三番后,周先生便信以为真了,按照“主任”的介绍,联系了绿客公司,申请了“关键词”注册业务,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先后向绿客公司账户汇款140余万元作为注册费和维护费。
今年3月,一名绿客公司前员工因公司未能兑现所承诺的工资报酬,致电周先生,彻底揭穿了绿客公司虚构买家、冒充工信部工作人员诈骗钱财的种种罪行。周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随即报案。
4月,王占营被抓获归案。经查,自2013年9月注册成立绿客公司以来,王占营指使员工冒充工信部工作人员、“关键词”买家及其他公司人员,通过事先设计好的“话术”,先后骗取5名被害人资金,合计228万元。
“关键词”行业管理混乱,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昌平区检察院在办理3起案件时发现,公众其实对“关键词”了解甚少,有些人即使知道它的价值,也不清楚“关键词”如何注册、管理和转让。犯罪分子正是利用普通公众对“关键词”的不甚了解,诱骗被害人对某一“关键词”在多个平台上进行注册,还要求注册中英文商标、做APP客户端等,注册时间从1年到10年不等,由此赚取数额不菲的注册费和维护费。
为什么能够在不同平台注册“关键词”?平台之间是否冲突?有没有相关部门或相应制度对“关键词”进行统一管理?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当前市场上有多家公司声称可提供多个平台进行“关键词”的注册和维护服务,代理商更是不计其数,一般人很难清楚了解这些公司或者平台之间的差别。而被犯罪分子冒充实施诈骗的工信部和中国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实际上与“关键词”注册、管理和转让没有多大关系。
经了解,中国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管理4类域名的注册,但并不包括注册和管理“关键词”。而工信部也于今年1月29日发表《关于关键词转让有关问题的声明》,称其从未对“关键词”转让设立许可或者备案条件,也不会对相关转让行为收取定金。这反映出,“关键词”作为新一代的互联网资源,在市场中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经营模式,也欠缺系统规范的管理途径,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浑水摸鱼谋取钱财。
“关键词”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但作为投资手段,风险不容忽视。办案检察官表示,3起案件中,大多数被害人以投资为目的持有“关键词”,且投机心理明显,而安全和防范意识较差,最终被犯罪分子蒙骗。其实,在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漏洞可以被发现,比如,有的涉案公司自称是销售“关键词”的中介公司,安排“买家”单独和被害人联系,而事实上中介公司通常是不会轻易让买卖双方单独联系的,以免双方私下交易。再比如,有的涉案公司向被害人谎称有人欲抢注其“关键词”,接着会有抢注者主动给被害人打电话,这明显也是不符合常理的。还有,所谓的“关键词”购买者给卖家的报价非常高,有的甚至高达几亿元,但书面合同上仅有代表人签名,既没有公司公章,也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附件,这也是不符合交易惯例的。
检察官建议强化管理,建立规范透明的交易市场
网络上关于“关键词”交易的言论很多,却鲜有权威的声音,工信部于今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关键词转让有关问题的声明》无疑为混乱的“关键词”转让局面点亮一盏明灯,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有效规范和管理“关键词”行业的需求。2004年,当时的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域名管理、域名注册以及域名争议的处理等内容,使对域名的管理形成规范的体系,但是,对“关键词”的注册和管理,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办案检察官建议,我国有必要效仿域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关键词”的管理体系,形成规范、透明的“关键词”交易市场。同时,应当改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使弄虚作假、违法经营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被淘汰。
就“关键词”而言,其本身的含义常被误解,该领域的内容也并非为公众所熟知,这为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行骗提供了机会。检察官认为,应当加大对“关键词”行业及其中诈骗行为的宣传力度,使其购买者能够了解什么是“关键词”、它的发展前景如何、价值有多大,使“关键词”的服务提供者能够了解到什么行为属于诈骗、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等等。同时,还应特别提醒公众,在进行“关键词”交易时,要注重收集信息、了解情况、防范风险,不轻信付出少回报高的利益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