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环保局依法关闭16家违法排污企业

14.01.2014  17:18
  近日,上高县环保局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需特别保护区域内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在排查中发现的16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生产废气、废水、废渣未经治理超标排放,严重影响县城居民饮用水安全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关闭。
  为确保违法企业关闭到位,上高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所涉乡镇要按文件时限要求坚决彻底关闭,做到关闭企业不留尾巴,不死灰复燃,并要做好企业周边环境恢复工作。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关闭不力、弄虚作假的乡镇将直接取消年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