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妇联举行“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发放仪式

22.10.2014  19:33

      近年来,兴国县妇联主动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把改善妇女儿童民生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的帮扶活动。10月22 日,兴国县妇联在县委四楼会议室举行“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发放仪式,向20名贫困单亲母亲发放江西省妇联给予的10万元的救助金。


      发放仪式由县妇联副主席曾连秀主持,县妇联主席李晓玲在仪式上作讲话,她说:县妇联今天举行“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工程”发放仪式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工程使农村住房困难姐妹告别夏不遮雨、冬不御寒的危房,改善最贫困妇女姐妹的居住条件、改变农村环境面貌、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是合民心、顺民意、符民愿的一大善举。希望受助的姐妹要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牢记妇联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这份关爱和温暖,传递爱心,不等不靠,做生活的强者,早日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通过积极的向上争取帮扶,2013年至今兴国县已有31名农村贫困单亲母亲获省、市妇联给予的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工程”项目资金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