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通报5起腐败典型案例 副镇长私分土地补偿款被双开

29.05.2015  11:31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29日电 近期,上饶市严厉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并对其中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5起典型案例是:

    信州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许大盛等人私分土地补偿款问题。许大盛在担任朝阳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1年4月伙同他人套取土地补偿款进行私分,许大盛分得土地补偿款26580元。信州区纪委给予许大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婺源县秋口镇李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朱志民等人私分补助款问题。婺源县秋口镇李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朱志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分2006年至2010年度退耕还林补助款65492.5元、地基款20000元、临时租用地补偿款18400元。婺源县纪委给予朱志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朱志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广丰县横山镇双峰村村委会主任余德荣贪污问题。余德荣在担任横山镇双峰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马家柚树苗补助款23472元侵吞并占为己有。广丰县纪委给予余德荣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余德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弋阳县公安局中畈乡派出所向群众索要锦旗、举报费问题。弋阳县公安局中畈乡派出所查扣一部被盗红色本田125型摩托车后,通知摩托车失主苏某前来认领,要求苏某缴纳500元举报费并赠送锦旗。该所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派出所所长张克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玉山县白云中学原校长肖林山违规收取费用问题。肖林山在担任白云中学校长期间,于2013年和2014年上学期违规收取补课费15550元、资料费62850.6元、学费90160元,共计168560.60元。肖林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要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红包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