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发展亟待加强
□黄正林
中央关于加快农村改革推动土地承包,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济,促进农业经营模式创新等一系列政策出台以后,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经营模式像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了,并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通过几年的实践,这种农业经营模式将引导农民从单个经营走上集体经营,从原始生产走向科技创新,扭转了农民大量进城务工带来的土地撂荒的被动局面。但是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存在发展规模小、家庭作坊多,投资规模小、收入增长慢,科技含量小、提升能力低等问题。为此,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加强和提升。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府引导。农业合作社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新事物,它给农业带来的是发展,给农民带来的是增收,给土地带来的是增值。但农民深层次地认识这种改革的程度还不够高,加之政府引导还不够。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中央对农村全面改革的政策、决心、走向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教育,让农民把认识农业合作社到组建农业合作社、经营农业合作社、发展农业合作社变为“我的土地我做主”“我办社我经营”等自觉行动,自我联合,善于经营,科学发展。
2、调动一切因素,合理组建办社。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拥进城市由一般农民工变成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但他们走后的土地由谁来耕种,大量土地撂荒势头愈演愈烈。为此,农业合作社的出现解决了这个大难题,还需扩大和创建新的农业合作社来减少农村劳动力短缺、减少土地撂荒的走势。一是引导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办社,让他们把多年务工的积累合伙创业办社。二是引进部分城内有投资农业热心的企业经营者下乡办社。三是引进农业大学毕业的学生创办农业科技孵化园,把学到的科技知识作为“技术投资”与农民合作办社。四是组织各级农业科技人员和村委会干部领办创办联办科技合作社。
3、完善办社政策,规范管理方式。农业合作社的产生和经营,国家政策是前提,管理方式是支撑。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办社政策,但落实还不够到位,有些还需修改和完善,更多的还需新的政策出台。一是办社的条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取消部分不适宜的条款和做法。例如,投资限额、规模大小、融资途径,审批程序等,防止一些部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二是土地租赁方式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村人办社与外来客商办社应一视同仁,你投资我受益,你经营我支持。三是经营管理方式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创新。管理方式是农业合作社坚持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管理不善,办社就会半途而废。 4、选择投资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农业合作社投资项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例如果业、蔬菜、药材、苗木、养猪、养羊、养鸡、养鸭等。但规模都还不是很大,科技含量不高。为此,发展农业合作社政府应加强投资项目的指导,对合作社的投资者选择的项目应多帮助考察认证,防止投资者走弯路。应全力打造一批生产经营规模大、基础设施完备、科技含量高,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旅游观光等多功能为一体,有自己的品牌,有自己的优势,有特色的农业产品、产业基地和现代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