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检验地方政府执行力

11.08.2014  16:44

今年,江西省委、省政府首次将农产品安全列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省政府首次向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下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省政府提出目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些目标能实现吗?

属地管理责任制,能落到实处吗?

省政府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市(县)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完善体系,检验着地方政府将属地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的执行力。景德镇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纳入全市各级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部署、同考核。但在有些地方表现却不是这样,有的推动不力、投入不足,有的讲问题遮遮掩掩,查问题敷衍了事,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提高政府的执行力,还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同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建立权责一致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不按要求配备人财物的,未完成责任目标的,要实行上级负责人对下级主要负责人的约谈制度和上级监管部门对市、县政府的情况通报制度。

综合考核,能“”出地方政府动力吗?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是推动地方政府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指挥棒”。

我省主要农产品多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省农业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准出准入、信用体系等制度还未有效建立。客观分析,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根源还在于少数地方政府监管执行力较低。要“”出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动力,还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量化指标,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

突出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是提高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着力点。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建议,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重点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保护产地环境安全。要加强水和土壤环境治理,推广清洁生产绿色环保技术,减少消除产地污染对农产品的危害。

量化指标的另一个重点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许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制度,坚决防止禁用农业投入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产品生产环节。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能“两手硬”吗?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既要在“产出来”上做文章,也要在“管出来”上下功夫。

各级政府要提高将农业标准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执行力,推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简单易学操作规程,逐步解决“菜篮子”、“米袋子”产品高毒高残留农(兽、渔)药、重金属超标、滥用生长激素等问题。

各地将加快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水产健康养殖场、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切实增强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一家一户的生产纳入标准化轨道。

把住准出和准入两个关口,是检验产出地政府依法行政执行力的重要标准。为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我省将在赣州、萍乡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为全省推广铺开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建议,探索实施可追溯制度,地方政府须在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上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要以强化执法监管解决“管出来”的问题,切实做到强化摸底排查,加大监测抽检力度,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坚决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记者 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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