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乡镇政府考核评价内容 提高监管能力

01.09.2014  19:43

  近日,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永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听取了永新县相关部门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后,迅速召集全县各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就永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一是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总体原则,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明确乡镇政府对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二是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乡镇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各乡镇政府与所在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据了解,在县与乡镇签订责任状后,各乡镇与相关责任人也已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将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口进一步前移。四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将注重培训乡村二级监管人员,着力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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