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农合大病医保暖民心 大病医保扩至35种
3月15日上午,身患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麻女士来到省肿瘤医院,买一种叫“格列卫”的特效药。以前这种药按她的家庭情况是买不起的。
麻女士是长垣县农民,家境一般。而“格列卫”一盒1.2万元,一个月要服用两盒,花费2.4万元,一年仅药费就需近30万元。
去年3月1日起,我省将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纳入新农合大病医保门诊病种,并和省慈善总会联合推出了新的“9+3”救助方案:每年后9个月的“格列卫”由慈善机构免费提供;前3个月的“格列卫”药费新农合报销80%,如果患者是民政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体,还可另外获得15%的救助。
这意味着贫困患者每年只需负担前三个月5%的药费,即3600元。去年,我省有746名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患者从这项温暖人心的新政中获益,补偿费用达2503.47万元。
如今,我省像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这样纳入新农合大病医保的病种已达35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新农合大病医保为主导,以商业大病保险为补充,我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已基本建立。”
35种大病医保:让农民买得起“救命药”
“看得起病”是广大百姓长久以来的朴实心愿。近年来,随着我省新农合补偿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建立大病医保机制的探索也加快了步伐。
2011年,我省全面推行农村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这两种大病的医保工作。新农合补偿70%,民政医疗救助补偿20%,患儿家庭只需支付10%的费用。
2013年3月1日和9月20日,我省又先后将乳腺癌、宫颈癌、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33种大病纳入新农合大病医保范畴。其中住院治疗的,在省、市、县级医疗机构限额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分别按65%、70%、80%的比例进行补偿;门诊治疗的,统一按限额内实际医疗费用的80%进行补偿。
“强调‘实际医疗费用’,是因为这样的补偿是实打实的‘干货’——上述33种大病均不设起付线,不受基本药物目录限制。”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王耀平解释。
他说,这些大病中有不少都像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一样治疗费用高昂,患者及其家庭也遭受因病致贫、返贫困扰。这样做,是为了更大限度地为农民减负,“让农民真正买得起‘救命药’”。
为此,我省致力于探索重大疾病在省级定点医院门诊的即时结报。以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为例,患者不需再为垫付全额药费、治疗费发愁,只需承担自费部分费用即可。
“35种”以外大病保障:“分段补偿”切实减负
如果参合农民所患大病不在上述35种病种范围内怎么办?为切实让这部分农民患者减负,2013年3月起,我省并行实施了按费用设置重大疾病保障的政策。
这项政策具体来讲就是,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即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元~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89岁的遂平县农民陈四妮老太太,去年12月底因肺部感染导致呼吸衰竭,被送进郑大一附院呼吸内科住院治疗。3月3日出院结算,花了193040.56元。
如果没有分段补偿政策,按照省级医院报销比例和报销药物目录限制,只能报销9万多元。而采取分段报销后,陈老太太的新农合报销费用计算方法分成了三段,分别是5万以内、5万元~8万元、8万元以上部分。这样算下来,老太太最后报销了129530.23元,比原来多报了3万多元。
据统计,我省新农合这种按费用分段补偿的大病保障政策,去年受益参合农民达50000多人。
商业大病保险作补充:大病保险今年全面开展
在新农合补偿后,可能仍有一些患病农民自费负担部分超出了家庭支付能力。如何尽快让这些农民也“看得起病”?
去年4月1日,我省城乡大病保险启动实施,其中郑州、新乡成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
大病保险不受基本药物目录限制,患者住院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将对其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报销一半以上。
据介绍,这个起付线标准郑州市为2万元,新乡市为3万元;同一参保年度内个人可享受的最高保障金额郑州市规定为20万元,新乡市为15万元。
来自新乡市的农民王传文是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受益者。去年1月他因恶性肿瘤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几个月后出院时,总花费达到253650.68元,其中新农合报销120177.96元。剩余部分在扣除3万元起付线后,大病保险又报销了一半,即51736.36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据了解,根据我省新农合基金运行实际情况,省卫生厅去年底开始加快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扩容”步伐,今年年初更提出,将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这意味着,我省将有更多农民从中获益。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