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保险首次将地震纳入理赔范围
12.03.2017 09:32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已于日前下发。在2012年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全面推行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并首次将地震纳入农房保险理赔范围,实现保险责任全覆盖、保险范围全覆盖。
为体现农房保险工作的惠民性,保险金额由试点期的最高赔付1万元提升至2.4万元,最高赔付上浮比例为140%,保费由试点期的每户按照不同比例缴12元、10元、6元,现统一为每户缴9元(省财政、县财政各补贴3元,农户自缴3元),保费平均降低4.2%,做到了升保额、降保费的“一升一降”。
方案明确,要坚持“政策性保障+商业性补充”相结合,农户可以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自费购买附加商业性保险;还明确建立“政府部门督促+承保公司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规定省政府金融办统筹牵头、财政民政保监等部门配合,承保公司加大服务能力建设,合力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承保机构的选择上,引入竞争机制,由县(市、区)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方式确定。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房保险工作的开展是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生活水平的民心工程,对保障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农村风险防范,建立灾害事故补偿机制,提高农村居民防灾意识,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12.03.2017 09:32
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公示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党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机关党建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机关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