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赣农机综〔2014〕18号
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维修服务中心 “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根据《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赣农机综〔2013〕55号,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赣农机综〔2013〕92号,以下简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为组织做好2014年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项目指南》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已经明确各级责任,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履责,抓住省财政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投资建设的良好机遇,把扶持农机合作社和现有农机维修网点建设,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加强与本级财政、工商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做好规划布局、组织申报、审查验收和项目监管等工作。
二、认真研究,把握原则。 省局已将2014年全省“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标指导数分解各地(见附件1),请各地认真研究,进一步分解,允许在指导数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数量申报,辖区内指标数由设区市调配;各地未完成指标指导数的,由省局总体控制、统一调配。分配原则:一是总量控制,鼓励项目空白县积极申报并优先安排;二是对购机补贴资金160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县可以适当倾斜,对购机补贴资金在400万元以下的县(市、区)要总体控制申报数量;三是上一年度建设效果和“企社共建”较好的可以适当倾斜;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较好和规划布局较完善的可以适当倾斜。
三、强化指导,把握节点。 市、县级农机部门要深刻理解《项目指南》和《规范化建设标准》文件精神,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制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县级农机部门要做好综合类维修网点的布局规划和建设等级的严格把关,鼓励在县城附近至少建设一个二级网点,为农机报废补贴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各设区市于5月5日前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材料)报省局科教与生产科。省局将各地上报的项目建设单位汇总公示后,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行文确定项目备案。各地要严把时间节点,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和审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联系人:陈绪红、董琪,联系电话:0791-8622563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doc :2014年全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指标指导数
附件2.doc :2014年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书
2014年4月10日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计财处、驻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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