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赣农机综[2014]35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为贯彻落实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我局制定了《江西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县(区)监督检查工作细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6月26日
江西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制定江西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和操作程序,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主要检查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补贴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补贴额度执行情况。加强对2014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县级农机部门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补贴额度,是否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检查经销商是否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明的机具配置进行销售,是否存在降低配置、减少配置或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套取或骗取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销售价格的摸底调查。严厉查处乱涨价、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不补贴产品价格的行为。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以及恶性降价销售扰乱市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并取消经销商销售补贴机具资格。
(三)补贴对象确定情况。核查受补贴对象资格的确定是否符合实施方案要求。补贴受益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严肃查处在补贴对象确定环节发生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
(四)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管情况。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经营行为等是否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查处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查处不当引发纠纷等与依法行政不符的行为等。重点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有无挂牌经营和公示补贴产品销售参考价格、补贴标准和主要配置;有无提供《补贴专刊》等相关资料供农民查阅和选择;机具供应及售后服务情况。对重大违规的经销商,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
(五)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加强在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补贴机具基本配置部件名称规格与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上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六)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加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检查了解基层工作人员使用软件系统的熟练程度,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填报软件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程度,最大限度减少因误填、漏填、错填导致汇总数据有误、机具出厂编号重复等情况的发生。
(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兑付进度等,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任何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八)廉政风险防控和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绩效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九)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以及群众举报件查处等情况的调查,主要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各地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报省局。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
三、检查安排
分时段采取交叉检查、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延伸绩效管理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县级核查(全年)。各县级农机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对今年销售的大中型机具进行核查,仔细核对购机者和机具信息,并填写《购买补贴机具用户问询表》(见附件1)。核查机具价格、机具质量,收集经销商、购机户的意见建议。
(二)交叉检查(7月和12月)。交叉检查可结合我省7月和12月组织的绩效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各设区市分别组成督导组,由设区市农机局(站)主要负责人带队,从所辖县级农机部门抽调2-3名熟悉农机补贴政策的同志组成,对被检查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农机补贴工作进行督查。
(三)购机户抽查(7月-11月)。请各设区市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电话随机抽查,抽查数量每个县不低于20个购机户(抽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电话抽查汇总表一式两份,设区市保存一份,一份报省农机局。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并加以解决和进行责任追究。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全年)。省农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设区市对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市的举报投诉案件;对部、省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将督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不力或违规违纪案件处理情况上报不及时的,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成立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农机局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各市、县(区)要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
请各设区市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督查报告要在督查结束后1个星期内报省农机局。
联系人:李小军 樊钟 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rar :1、购买补贴机具用户问询表
2、补贴机具电话抽查汇总表
3、购机补贴工作督查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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