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提前下达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6亿元

14.12.2015  17:39

  为满足农民购买农业机械需求和农业生产需要,省财政厅日前提前下达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5亿元。

  由于全省11个设区市共上报补贴资金需求7亿元,大于我省2016年第一批资金分配数,因此总体按各地上报需求量的89%比例进行分配。在此次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中,上饶市获补助1.2亿元,在11个设区市中居首位。

  根据《江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方式,鼓励农机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补贴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0大类25小类46个品目。其中,对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联合收割机实行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江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切实履行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和资金监管责任,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2015年中央财政分两批共下达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亿元,根据各地申报数,我省分别于今年2月、8月、11月分三批次将资金全部下达完毕。据江西省农机局统计,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接近收尾,截至11月9日,全年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任务已经完成6.74亿元。全省有40个县(市、区)使用比例达到99%,还有21个县(市、区)使用比例超过90%,全省共计83个县(市、区)使用比例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