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9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查处

24.11.2014  18:11

今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重拳出击,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开展了专项行动。围绕以打击“小官大贪”、“小官巨贪”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精力,严肃查办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截止11月,已查处县域内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人。

据悉,在查处的9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案件中,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伙同村民在征地范围内搭建‘鸭棚’以骗取更大数额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有利用分管土地、城建等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违规报建或谋取利益后收受贿赂;还有在新农村建设中,虚增工作量,侵吞公款的。可以说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贪贿案件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而如何发现案件线索、快速查办涉农案件,积极配合策应全县发展大局,是当前检察机关自侦部门面临的难题。”南昌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曙明说。

同时,为解决这一难题,南昌县检察院积极行动,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专门就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部署。在工作上,注重围绕以下七个工作重点:一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或集体资金送礼,或借婚丧喜庆事宜鰂,涉嫌受贿、行贿犯罪问题。二是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中涉嫌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问题。三是严肃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和涉农资金管理中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职权等职务犯罪问题。四是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村、社区“两委”擗中拉票贿选,甚至采取威胁恐吓和欺骗手段干扰选举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五是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职务职务犯罪的问题。六是严肃查处在保障房分配中涉嫌的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问题。七是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问题。

此外,在工作方法上,该院注重摸清、排查问题线索,要求反贪局、反渎局主动加强与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的联系,建立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并做好登记台帐。对2011年至2014年受理的涉及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信访举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核查。同时集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要求自侦部门围绕案件线索,集中查办一批农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努力把案件查细办透,查办案件情况及时上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尚未涉嫌犯罪,但涉及违纪问题,要及时向纪委等相关部门移送相关违纪线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