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可获创业资助

05.11.2013  11:57

成长型可获10万元资助,初创型可获6万元资助

  我市将实施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工程,期间将为成长型农村特殊专长人才每名提供10万元,初创型每名提供6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金资助。

  我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工程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年选拔30名左右,按1:1比例分为成长型、初创型两个层次进行培养。在同一个周期内,每位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扶持经费资助的待遇。我市每年将组织一批市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对象赴省内外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与销售、生态农业等专题培训,并为其提供农村创业信息咨询、专家技术指导。

  据了解,农村特殊专长人才创业培养对象须具备有在农村创业发展和强村的志向,在发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领域被社会公认有一技之长,已在农村创业发展,是农业产业化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创办人或合伙人,富有社会责任感,愿意用技术专长指导帮助周边农民发展致富,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等条件。

  此外,成长型创业培养人选须有特殊专长被社会公认,并有较高的科技水平,拥有较强的创业人才团队,能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30人以上,带动农户50户以上,年销售额已达到100万元以上,管理经验丰富,发展潜力较大。而初创型创业培养人选须满足的条件是“特殊专长被社会公认,并有较高的科技水平,拥有创业人才团队,能带动和培养农村人才10人以上,带动农户50户以上,年销售额已达到30万元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发展潜力”。 (记者 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