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9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字号”示范社

11.01.2015  14:22

  本报吉安讯 信息日报记者彭晓华报道:记者获悉,由国家农业部、发改委等9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吉安市9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据了解,国家示范社是全国农民合作社中的“优秀社”,可优先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能示范带动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国家示范社每2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监测和淘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