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全面启动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
为推动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贯彻中央及省厅改革试点工作要求,7月10日上午,余江县召开了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张子建等在家的县委常委出席会议。县四套班子、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办人员、试点村村干部等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全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指出,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就是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在坚持集体所有制前提下,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产权主体地位,从而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要明确此项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要遵循农民自愿、民主决策,依法依规、三个不变(土地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权属不变、非经审批土地用途不变、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历史、明晰产权四项基本原则;各试点乡镇(场)要认真开展好宣传动员、组织培训、清产核资、股权配置等工作。县委书记张子建与3个试点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积极发展农民股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勇于担当农村改革先锋,落实钉钉子的精神;积极把握好改革相关政策,摸清情况,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搞好试点,认真摸索经验;严格改革工作程序。坚持点面推进,未纳入试点的乡镇(场)也要相应开展试点工作。
下午,在余江县农业局召开了由试点乡镇分管领导、业务办人员及试点村干部参加的发展农民股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培训班,县农业局经管站长就此项工作展开了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产权改革的背景、改革重点和难点、工作流程及各级具体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为我县试点乡镇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培训班还对试点乡镇及试点村下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