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精准发力,打通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最后一公里”
为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疾和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用工行为,近日,南昌市出台十项措施,在市本级、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所辖范围内所有新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充分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劳动合同。把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建设工程领域承包合同和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二是规范使用农民工行为。选择农民工需求量大、管理规范的工程项目,引导施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农民工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试点工作;三是规范农民工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上传和更新。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采集动态的农民工个人基本信息和身份证扫描件、近期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录入和上传到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系统中,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制发农民工上岗证,农民工持证上岗;四是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存入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发生工资拖欠行为时,要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其按规定规范管理作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要求;五是规范农民工工资核算。经过施工总承包企业核算,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银行据实发放;六是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或结算工期,及时计算当期应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并将工程款以不低于10%的标准转入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其余部分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七是规范农民工工资监管。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定期通过银行的农民工工资划入回执单,检查农民工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八是追究违规者责任。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的,项目建设单位和劳动监察机构要迅速介入,妥善处理。一个项目中如果出现三次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政府监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并进行通报、降低信誉等级,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施工单位的竞标资格;九是信用记录建档。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经政府监管部门查实后拒不按要求整改的,要将欠薪的施工单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在各级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十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农民工工资管理使用《农民工工资监信息系统》和移动客户端软件实施辅助管理,实现交互、监管、评价、查询和投诉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