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专项清理整顿农民集中连片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

26.08.2015  00:08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樟树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村民集中连片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范围为各乡镇辖区范围内自2014年9月来发生的集中连片(3户及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以及单户占基本农田超600m 2 以上(以土地平整面积为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

为加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该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国土、城建、拆迁、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该市按照自查自纠、清理处置和规范与总结三个步骤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自8月10日起,各乡镇需在半个月内对辖区内集中连片或单户大面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情况进行摸底,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并汇总上报。二是清理处置阶段。市国土、城建、拆迁办等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实,确保真实,事实清楚,违法定性准确,并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置:对集中连片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在正负零以下的(含正负零),由各乡镇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填并复耕;对集中连片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在正负零以上的,由各乡镇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拆除并复耕;对单户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超600m 2 以上的,由各乡镇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对非建筑用地进行复耕;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述情况予以拆除、回填和复耕,并经市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核实符合要求的,市财政将予以一定补助。三是规范与总结阶段。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1个月时间对此次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落实力度大的乡镇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瞒报、漏报影响全市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