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黑烟” 擦亮蓝天

29.10.2019  09:47

    本报记者 郑 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快速增长,它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带来的大气污染不容小视,这些工程机械往往成为“黑烟”的代名词。如何管住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带来的污染?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污染严重监管难

        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林业机械、叉车、机场地勤设备……这些都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范畴,此类机械设备大多数以柴油发动机作为主要动力。据统计,在全国每年超过1亿吨的柴油消耗总量中,约有36%用于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台国Ⅲ以上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30至70辆小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高健研究员分析,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会排放大量有害尾气,多数污染物属于低空排放,对空气污染十分严重,容易造成雾霾和光化学烟雾。

        “当前,我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保守估计有30万台,且大多在城市区域工作,它们的尾气排放对PM2.5的影响高达20%至40%。”省环境科学研究员赵秉华说,但尴尬的是,这么大的一个污染源,对它的监管却很少。

        据了解,全国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行业管理缺位,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用上牌照,也不用年检,管理手段欠缺,这些设备属于不同部门,管理中只注重对机械自身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忽视了对污染物的控制;流动性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多为租赁使用,随用随租,无固定工作场所,随机性较强,底数不清;监管标准不全面,目前省内没有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作出规定,执法人员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社会关注度不高,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场所大多远离居住区,且多为夜间工作,隐蔽性强,人们对其污染危害认识不够。

        令人欣慰的是,《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给非道路移动机械安上“身份证

        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对此,省生态环境厅专门下发《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对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明确,具体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飞机、机场地勤设备、船舶、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铁路机车等装配有发动机的非道路使用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其中重点为主要在城市建成区域内使用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各设区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申报登记,新购置及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机械持有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自主备案或通过各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置的办理窗口现场申报登记。生态环境部门完成系统登记后,将分批制作发放环保标牌。今后,非道路移动机械将像机动车一样,拥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

        据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可摸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底数和排放情况等信息,使处于监管盲区的“排污大户”现身环保“聚光灯”下,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