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就是简政放权
据报道,截至2013年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地方自行设置职业资格1875项。从2013年开始,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同时,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实际上可以看作是简政放权的内容。对于各种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很多个人和机构是一种又爱又恨的心态。国家出具的许可和认定,显然是一种权威的象征,对于机构来讲,是判定人才水准的可靠依据。而对于个人来讲,获得国家的许可和认定,则是拓展个人职业生涯的通行证。
但是,过多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造成的问题似乎更多。如同政府其他繁琐的、没有必要的行政许可一样,往往会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造成障碍,另一方面也给一些部门和个人提供了寻租的机会。比如说,一些专业性资格考试却附加外语测试,于是很多业务精湛的人士就不幸中枪,被挡在了资格认定的大门之外。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由于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往往是“大一统”的,这是其权威性的来源,但弊端亦随之而来,正是因为其“大”,就应变能力差,相关考试内容容易过时和脱离实际。经济社会在快速发展,很多行业、职业的工作内容以及对工作技能的要求也处于快速的变化之中,但这些变化很难及时地在相关许可和认定中体现出来。比如说在多年前,在Windows已经非常普及的情况下,计算机水平考试仍然还在考DOS的内容,考生们不得不背这辈子大概永远都用不到的DOS命令,当时引发了不少批评。在这种情况下,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就沦为纯粹的一种考试,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帮助就非常有限了,甚至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
这是典型的政府为社会操碎了心,但社会却并不买账。近年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行政审批是大的方向,但到底应该简什么政,放什么权,减少什么行政审批,却也时有争议。其实这其中还是大致有规律可循的:但凡那些社会可以做,并且能够做得好的事项,就应该从政府那里精简掉。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实质,其实就是对人才水平的评定,这件事情,社会可以做,企业可以做,而且可以做得很好,而政府却不一定做得好。毫无疑问,该精简的就要毫不犹豫地、勇敢地精简。
至于政府,重要的是要负起监管责任,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政府审慎地制定一些必要的、重要的职业资格目录,其余的则可以依据“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放手交给社会,职业资格认定并非完全取消,而是部分地可以由社会机构来主办,把最终的话事权交给企业和个人。重要的不是要不要进行职业资格认定,而是企业和个人真正有选择的权利,而不是被强制去参加认定。